关于153非医学院各专业及135高职药学专业毕业生补考
- 发布日期:2018-05-29 浏览次数:3303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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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53非医学院各专业及135高职药学专业毕业生补考
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153非医学院及135高职药学(北校区)学生于2018年6月19-20日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为了更好地统筹本次毕业生离校课程补考考试工作,现特将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按照时间及要求完成各项考试工作。
一、毕业生补考考试工作安排
考试类别
校区
试卷送交时间
考试时间
成绩
毕业补考
北校区
(非医学院)
6月5日前将补考试卷(公共课由公基部、思政部出A、B卷)送教务科。
6月13日
5月15日前
二、毕业补考要求
1、本次毕业补考仍以教学院(部)为主体组织实施,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按时间安排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平稳离校。
2、要求进一步严肃考风及考场纪律,所有补考科目都必须以卷面形式组织实施,并存档备查。
3、毕业补考由各二级院部安排,并提前报教务处以便安排巡查。
4、补考阅卷和成绩录入由各二级院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请公共基础课部、思想政治理论调研部、体育部配合做好阅卷和成绩录入工作。
5、严格按文件收取补考费。凡第一次安排的补考,一律不准收取考试成本费,第二次以后(含第二次)的补考按文件收取每门20元的考试成本费。考试成本费请各院部在规定时间内交学院财务处,并按要求将名单及交费依据报教务处,以便进行补考成绩认定,否则不安排补考。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