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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通知】22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6 浏览次数:2265 来源:本站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22号)

 

    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健康,现就当前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各部门应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固巩我校疫情防控所取得的成绩,切实加强“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的管控,务必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认真筛查,凡7月31日后去过外省尤其是广东、新疆的人员,必须报告,并向防控办报备。且开学前必须凭两次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医学检验报告方可来校,不得瞒报或漏报!违者将予以追责。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