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学期期末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5-05 浏览次数:3191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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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学安排,为做好2017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院(部)对照《2017年上学期开课计划》中的课程信息,在5月12日前完成课程信息核对。原则上计划总学时小于或等于30学时的课程视为考查课程,不再统一安排期末考试,定为考查的课程由教研室统一考核和成绩录入方式,并登记成绩;计划总学时大于30学时的课程(部分如绘画等实操课程除外)统一组织提前考试或期末考试。
2、统一安排期末考试的课程,请各院部从试卷(题)库中抽取2套试卷分A、B卷,试卷上注明适用年级、专业。层次、课时、教材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只抽取一套试卷(含A、B卷),为保证试题质量,请教研室主任及主管教学副院长在试卷背面审核签字,对考试有特殊要求的,请提前与教务处联系。
注意:凡是需开卷考试的科目学校不统一组织排考,由教师自行组织考试。
3、各院部汇总后,填写期末考试试卷交接清单,务必于15周星期五(5月26日)前送教务科审核备案,以便制卷,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