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上学期毕业补考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5-11 浏览次数:3158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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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上学期毕业补考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及14级、12级毕业生离校等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本学期毕业补考工作,现特将本学期毕业补考安排及要求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时间及要求完成各项考试工作。
一、各项课程考试安排
考试类别
校区
试卷送交时间
考试时间
成绩提交
注意事项
毕业补考
北校区
(医学院)
5月12日前将补考试卷(公共课由公基部、思政部出卷)送教务处。
公共课:5月20日
专业课:5月21日
5月25日前
5月19日前统计补考学生名单,并将考试成本费交财务,一份复印件收据交教务处;
毕业补考
北校
(非医学院)
6月1日前将补考试卷(公共课由公基部、思政部出卷)送教务处。
公共课:6月9日
专业课:6月10日
6月17日前
6月8日前统计补考学生名单,并将考试成本费交财务,一份复印件收据交教务处;
毕业补考
南校区
(中职部)
6月1日前将补考试卷(公共课由公基部、思政部出卷)统一送教务处。
公共课:6月9日
专业课:6月9日
6月10日前
6月8日前统计补考学生名单,并将考试成本费交财务,一份复印件收据交教务处;
二、课程提前考要求
如需安排提前考试,请于第14周前提交申请,过后不再安排。
三、毕业补考要求
1、本次毕业补考仍以教学院(部)为主体组织实施,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按时间安排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平稳离校。
2、要求进一步严肃考风及考场纪律,所有补考科目都必须以卷面形式组织实施,并存档备查。
3、专业课程毕业补考由各二级院部安排,并提前报教务处以便安排巡查,公共课程毕业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补考阅卷和成绩录入由各二级院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成绩提交。请公共课部、思政部、体育部配合做好阅卷和成绩录入工作。
5、考试成本费请各院部在指定时间完成后交学院财务处,并按要求将名单及交费依据报教务处,以便进行补考成绩认定。
三、期末考试要求
另行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