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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学院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9-01 浏览次数:6919 来源:本站

 

园林学院是负责本部门教育教学、科研、党务和学生管理等工作的教学基层单位,在学院行政党委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一、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规定,以及学院各项规定。

二、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卫生健康管理、宣传统战、安全生产、工会群团工作等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决定在本院部的贯彻执行。

四、负责本部门党员干部队伍及学生管理队伍建设工作,分管分党校工作,指导分团校工作,指导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招生就业、创新创业工作。

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特点及业务范围,在教务处的组织安排下起草所设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其它教学文件,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所属专业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教材建设和学术交流等工作规划、计划,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负责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养、考核、晋级、使用、奖惩等工作。

十、根据学院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制定每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负责本院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以及组织实施本部门学生校内外教学、生产实习、技能考核、顶岗实习、毕业实践和毕业设计。

十一、负责教研室建设,组织教育理论的学习,开展教研活动,按教师工作规范和岗位职责,抓好各教学环节的落实;负责本院教学质量及教学常规的检查,保持本院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十二、协助教务处做好本院教材征订工作,参与组织编写各专业教材、补充教材、辅助教材及教学资料等。

十三、配合教务处、科研处和实训中心,做好各种教学、科研、实训等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四、在教务处指导下,做好本院实验室设备、仪器等验收、维修、保养、增添、更新、改造、报废、报损等管理工作。

十五、在教务处指导下,做好学生各类考务工作、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毕业设计与抽查工作。

十六、关心教职员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努力提高教职员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十七、负责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十八、组织做好各类档案归档工作,负责编写学院年鉴。

十九、在学生处和团委的统筹安排下,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自考组织、考务管理、档案管理、学费催缴和毕业证书发放等工作。

二十一、科学管理学院分配给学院使用的各项经费。

二十二、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一)教务办岗位职责

1.做好日常教务管理、学籍管理工作,教学档案归档工作

2.协调教师做好课程外出实习工作

3.做好学生的考务和成绩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技能竞赛工作,起草相关制度、赛项工作计划(含训练方案)、总结

5.负责技能抽查考核工作,起草技能抽查相关管理制度、培训方案、实施方案

6.负责毕业设计工作(含专升本),起草毕业设计相关管理制度、培训方案、实施方案做好学生毕业设计档案管理工作

7.做好教务管理系统的培训、维护、更新和数据备份工作

8.做好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设计的审核,完成毕业生成绩归档

9.负责人才数据采集等相关工作的数据统计与分析,对接评建办

10.负责微哨通知的上传下达,对接党政办的相关事宜

11.负责本部门的财务系统走账

12.负责教师周末和工作日晚上报餐,对接总务处

13.负责教师考勤管理,对接人事处

14.对接科研处,组织协调部门教师申报和完成科研项目

15.对接评建办,做好精品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以及其他重点项目申报、验收和结题

16.对接科研部门,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校企合作事宜

17.对接教务处,做好教师培训及交流工作

18.对接教务处,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等教师荣誉申报

19.对接国资处,做好办公用品计划申报与领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0.对接信息办,做好学院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与安全维护工作

2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工办工作岗位职责

1.负责学工办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协助分管领导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学生素质发展培养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协调分管领导做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协助领导做好党建、学工报账工作

6.做好所带班级学生学籍注册信息核实工作,毕业生档案建档工作

7.做好所带班级学生的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入党推荐、奖助学金评定、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常规工作

8.负责学生处学工系统数据和信息审核工作,统筹协助相关工作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9.指导辅导员做好新生入学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空间建设、就业指导(含专升本)、毕业生文明离校、就业统计工作

10.配合实验实习就业管理办收集实习生的三方协议,学生实习活动记录、实习日志、实习培训、实习讲座等记录图文材料。

11.指导辅导员做好所带班级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入党推荐、奖助学金评定、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含疫情防控)等工作

12.在书记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就业,创新创业工作(含“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黄炎培创业大赛、衡阳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

1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实验实习就业管理办工作岗位职责

1.分管学院校外基地建设与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2.负责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负责起草(修订)学生顶岗实习等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学院的招生就业工作、访企拓岗等工作。

5.协助校企合作、社会服务、联合攻关等事宜。

6.做好学生岗位实习、跟岗见习、毕业实习等工作。

7.做好就业统计的有关信息采集、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收集实习生的三方协议,学生实习活动记录、实习日志、实习培训、实习讲座等记录图文材料。

9.负责实训项目的管理,设施、设备的维护、报修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制定校内实训基地的规划和功能布局的调整。

11.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考核。

12.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考核。

13.负责全院专任教师,校内实践锻炼工作的组织、考核及认定。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请假制度

我院教职工请假,除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之外,还必须履行系行政相关手续。

1.凡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亲自向院部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到院部办公室备案,有课者还要到教务处办理调课、停课手续,并通知学生。

2.因私请假者,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缺课,所缺课程须在一周内补上。

3.职工每学期请事假总数限三天以内,三天之外报人事处备案,由人事处处理。

4.对不请假外出或未准假外出,影响工作的,除按学院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外,取消评优资格。



(五)会议制度

会议是进行政治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开展教育教学研讨、研究布置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保证会议的正常召开,特定如下制度:

1.会议主要分为党政联席会议、教职工会议、周二教师会议、学生大会议、教研室会议、办公室会议等。

2.党政联席会议每周星期一下午(双周学校例会之后)举行,因故推迟或提前应事先通知。

3.根据学院总体安排,周二下午教师会议:单周为教师政治学习时间,双周为教师业务学习时间。

4.其它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党政联席会议或会议主持者决定,均应事先通知。

5.各种会议都应事先充分准备,重视效果、节约时间。

6.所有在岗人员必须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会议,不得随意缺席、迟到或早退。

7.任何人不得在规定开会时间内干与会议时间相冲突的事。

8.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凡遇重大问题须经党政联席会议或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