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学院部门工作职责
- 发布日期:2024-09-01 浏览次数:6919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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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学院是负责本部门教育教学、科研、党务和学生管理等工作的教学基层单位,在学院行政党委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一、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规定,以及学院各项规定。
二、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卫生健康管理、宣传统战、安全生产、工会群团工作等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决定在本院部的贯彻执行。
四、负责本部门党员干部队伍及学生管理队伍建设工作,分管分党校工作,指导分团校工作,指导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招生就业、创新创业工作。
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特点及业务范围,在教务处的组织安排下起草所设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其它教学文件,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所属专业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教材建设和学术交流等工作规划、计划,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负责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养、考核、晋级、使用、奖惩等工作。
十、根据学院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制定每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负责本院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以及组织实施本部门学生校内外教学、生产实习、技能考核、顶岗实习、毕业实践和毕业设计。
十一、负责教研室建设,组织教育理论的学习,开展教研活动,按教师工作规范和岗位职责,抓好各教学环节的落实;负责本院教学质量及教学常规的检查,保持本院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十二、协助教务处做好本院教材征订工作,参与组织编写各专业教材、补充教材、辅助教材及教学资料等。
十三、配合教务处、科研处和实训中心,做好各种教学、科研、实训等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四、在教务处指导下,做好本院实验室设备、仪器等验收、维修、保养、增添、更新、改造、报废、报损等管理工作。
十五、在教务处指导下,做好学生各类考务工作、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毕业设计与抽查工作。
十六、关心教职员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努力提高教职员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十七、负责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十八、组织做好各类档案归档工作,负责编写学院年鉴。
十九、在学生处和团委的统筹安排下,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自考组织、考务管理、档案管理、学费催缴和毕业证书发放等工作。
二十一、科学管理学院分配给学院使用的各项经费。
二十二、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一)教务办岗位职责
1.做好日常教务管理、学籍管理工作,教学档案归档工作。
2.协调教师做好课程外出实习工作。
3.做好学生的考务和成绩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技能竞赛工作,起草相关制度、赛项工作计划(含训练方案)、总结。
5.负责技能抽查考核工作,起草技能抽查相关管理制度、培训方案、实施方案。
6.负责毕业设计工作(含专升本),起草毕业设计相关管理制度、培训方案、实施方案。做好学生毕业设计档案管理工作。
7.做好教务管理系统的培训、维护、更新和数据备份工作。
8.做好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设计的审核,完成毕业生成绩归档。
9.负责人才数据采集等相关工作的数据统计与分析,对接评建办。
10.负责微哨通知的上传下达,对接党政办的相关事宜。
11.负责本部门的财务系统走账。
12.负责教师周末和工作日晚上报餐,对接总务处。
13.负责教师考勤管理,对接人事处。
14.对接科研处,组织协调部门教师申报和完成科研项目。
15.对接评建办,做好精品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以及其他重点项目申报、验收和结题。
16.对接科研部门,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校企合作事宜。
17.对接教务处,做好教师培训及交流工作。
18.对接教务处,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等教师荣誉申报。
19.对接国资处,做好办公用品计划申报与领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0.对接信息办,做好学院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与安全维护工作。
2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工办工作岗位职责
1.负责学工办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协助分管领导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学生素质发展培养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协调分管领导做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协助领导做好党建、学工报账工作。
6.做好所带班级学生学籍注册信息核实工作,毕业生档案建档工作。
7.做好所带班级学生的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入党推荐、奖助学金评定、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常规工作。
8.负责学生处学工系统数据和信息审核工作,统筹协助相关工作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9.指导辅导员做好新生入学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空间建设、就业指导(含专升本)、毕业生文明离校、就业统计工作。
10.配合实验实习就业管理办收集实习生的三方协议,学生实习活动记录、实习日志、实习培训、实习讲座等记录图文材料。
11.指导辅导员做好所带班级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入党推荐、奖助学金评定、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含疫情防控)等工作。
12.在书记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就业,创新创业工作(含“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黄炎培创业大赛、衡阳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
1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实验实习就业管理办工作岗位职责
1.分管学院校外基地建设与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2.负责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负责起草(修订)学生顶岗实习等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学院的招生就业工作、访企拓岗等工作。
5.协助校企合作、社会服务、联合攻关等事宜。
6.做好学生岗位实习、跟岗见习、毕业实习等工作。
7.做好就业统计的有关信息采集、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收集实习生的三方协议,学生实习活动记录、实习日志、实习培训、实习讲座等记录图文材料。
9.负责实训项目的管理,设施、设备的维护、报修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制定校内实训基地的规划和功能布局的调整。
11.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考核。
12.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考核。
13.负责全院专任教师,校内实践锻炼工作的组织、考核及认定。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请假制度
我院教职工请假,除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之外,还必须履行系行政相关手续。
1.凡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亲自向院部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到院部办公室备案,有课者还要到教务处办理调课、停课手续,并通知学生。
2.因私请假者,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缺课,所缺课程须在一周内补上。
3.职工每学期请事假总数限三天以内,三天之外报人事处备案,由人事处处理。
4.对不请假外出或未准假外出,影响工作的,除按学院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外,取消评优资格。
(五)会议制度
会议是进行政治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开展教育教学研讨、研究布置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保证会议的正常召开,特定如下制度:
1.会议主要分为党政联席会议、教职工会议、周二教师会议、学生大会议、教研室会议、办公室会议等。
2.党政联席会议每周星期一下午(双周学校例会之后)举行,因故推迟或提前应事先通知。
3.根据学院总体安排,周二下午教师会议:单周为教师政治学习时间,双周为教师业务学习时间。
4.其它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党政联席会议或会议主持者决定,均应事先通知。
5.各种会议都应事先充分准备,重视效果、节约时间。
6.所有在岗人员必须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会议,不得随意缺席、迟到或早退。
7.任何人不得在规定开会时间内干与会议时间相冲突的事。
8.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凡遇重大问题须经党政联席会议或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